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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两岁男童溺亡,责任该谁承担?

时间:2016-5-18 11:22:20   作者:   来源:   阅读:277   评论:0
内容摘要:近日,仪征刘集陈巷村一名两岁不到的男孩,在家门口的水塘里溺水身亡。孩子家长认为,孩子惨死,村里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昨天上午,《关注》记者在仪征陈巷村周庄组的小水塘边,见到了男孩一家人。孩子爷爷周从宝介绍:14号下午6点钟左右,他16个月大的孙子小鑫鑫跑出家门,这一去竟成了永别。老周...

近日,仪征刘集陈巷村一名两岁不到的男孩,在家门口的水塘里溺水身亡。孩子家长认为,孩子惨死,村里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仪征两岁男童溺亡,责任该谁承担?

 

昨天上午,《关注》记者在仪征陈巷村周庄组的小水塘边,见到了男孩一家人。孩子爷爷周从宝介绍:14号下午6点钟左右,他16个月大的孙子小鑫鑫跑出家门,这一去竟成了永别。老周回忆,孙子跑出去大概20分钟后,家里人出去找孩子,谁知孩子已经掉进水塘溺亡了。

 

仪征两岁男童溺亡,责任该谁承担?

 

老周介绍,家门口的水塘已经存在好几年了。今年2月,小孙子会走路了,为防止孩子在水塘边玩耍出意外,他特地在池塘周边安装了防护网。没想到,5月13日,村里为修水渠在防护网上扒开一个口子。第二天,孩子就在这个豁口处溺水身亡。

 

老周认为,因为村里施工没有做好防护措施,才导致孩子滑进了水塘,村里要对孩子溺水死亡负责。于是老周找村里理论,对方称愿意赔偿3万元,但拒绝承担事故责任。

 

仪征两岁男童溺亡,责任该谁承担?

 

那么,对于老周孙子溺水事件,村里究竟是什么态度?记者来到村部,村部大门紧锁。随后记者电话与村支部陈书记取得了联系。陈书记不愿与记者面谈,并且认为老周孙子的溺亡村里没有责任,修水渠是村里的大事,至于建出水弯道,根本不需要防护措施。村里愿意给老周3万元赔偿也是出于对村民的照顾。

 

尽管这位负责人坚称,孩子溺亡和村里无关。但擎天柱律师事务所律师潘卫国认为:在公共场所、道路、通道上挖掘或者修缮地下设施,根据法律规定要采取设置安全标志,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如果没有按照法律规定造成他人损害,实际施工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家长监护不力,也要承担一定责任。

 


标签:防护网 家里人 周庄 承担 仪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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