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州市纪委严肃查处了市城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郭家驯等人借外出考察学习之机绕道公款旅游的案件,同时对党委书记、局长侯承海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进行了问责追究。现通报如下:
2015年2月,市纪委在查处市城管局有关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后,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对该局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并在中层正职以上干部会议上提出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明确要求。但郭家驯及城管系统有关人员对此置若罔闻。当年6月、10月,郭先后两次借带队前往浙江杭州、宁波、绍兴、嘉兴四地和宁夏中卫考察学习之机,绕道至浙江普陀山景区和甘肃嘉峪关、敦煌莫高窟等景区公款旅游。其中到宁夏考察时同意与本局有业务联系的服务对象随行考察、游玩。外出考察学习前,郭家驯等人均以书面形式请示市城管局党委书记、局长侯承海,但侯承海只形式上作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批示,对请示内容及外出考察学习的具体情况未进行认真审核。两次考察学习回来后,均未形成考察报告,侯承海也未查问。
这是一起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收敛不知止的顶风违纪案件,也是一起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的典型案件。对此,市委、市纪委对相关人员作出了严肃处理:郭家驯顶风违纪,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除应负直接责任外,还对城管局多人多次公款旅游问题负有主要责任,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将作职务调整;侯承海作为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郭家驯等人外出考察学习活动审查把关不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实,以致系统内连续发生多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纪委书记陈锡宽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风险点排查不到位、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由市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其他参与公款旅游的人员,根据责任大小,分别予以立案调查或诫勉谈话处理。
上述通报的典型案例充分说明,我市仍有少数单位和党员干部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识不够、执行不力,甚至置若罔闻、顶风违纪。有的党组织管党治党不严,责任缺失,有的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仍然“喊在嘴上,浮在面上”。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一是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担当精神看齐,把权力与责任、义务与担当对应起来,敢于较真碰硬,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用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要进一步强化问责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少数”,突出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严不实、“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巡视整改不落实等问题的问责,推动问责常态化、制度化。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尊崇党章,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各种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纪监督问责,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从严执纪,从严问责,把查纠“四风”问题作为重要任务,对不收敛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坚持“一案双查”,不仅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和有关领导责任,还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强烈信号,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三是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自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二十条实施意见精神,严格对照党员标准,严格遵守六大纪律,严格执行公务管理相关规定,不断增强遵规守纪意识,加强自我约束,带头崇廉拒腐,做到令行禁止,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